发布时间:2025-10-15 18:07:58    次浏览
一建一拆6个亿,谁说不是浪费 3年前投2.7亿元建成的“文化长廊”,3年后要花3亿多元拆除重建为公共绿地,一建一拆耗费6亿元。这是发生在云南省河口县的真实事件。面对质疑,河口县人民政府发言人刘建雄回应:最初的投入来自招商引资,并非纳税人的钱;而拆除时动用财政资金,原因是政府要将项目赎回。刘还表示,赎回价为建设时的实际投入而非现行市场价,即便没有该项目,县政府今天用这块地建公共绿地,还是要花这么多“钱。”因此,谈不上浪费。发言人的话看似有道理:计入地价上涨等因素,县政府等到现在再出手,也得花3亿多元。但细细一想,账不是这样算的—如果河口县真打算造公共绿地空间,何不一开始就进行规划,还搞什么招商引资建文化长廊?如果县政府真的像“章鱼保罗”那样神,能预测到未来的价格走向,那么早日确定该公共项目,花费不就小于3亿元了吗?由此考量,公众批评河口县浪费财政资金,合情合理。倒是相关部门的解释不够审慎。实际上,发言人如“事后诸葛亮”般拿涨价来辩解,是搜寻对己方有利的证据,从而回避了一个基本事实:当初的招商引资,不说是彻底失败,那也存在着重大失误。据报道,2009年11月河口县政府通过招商引资,由房地产公司投资开发建设文化长廊。当时有干部就持反对意见,但因“当地主要领导”力挺,最终上马。可实践证明,该项目不适应河口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道路,百姓意见也很大。近日县政府已向媒体承认,前期城市规划缺乏前瞻性。了解到事件的来龙去脉后不难明白,县政府将文化长廊赎回并改造成市政公共工程,实为补救措施。既然是补救,即意味着此前有失误,有损失。有失误并不可怕,重要的是首先要坦白承认,随后追究相应责任人,并深刻反省、完善制度,防止犯同样的错误。至少目前为止,河口县并没有表现出令人信服的态度。其发言人不仅称县政府只按实际投入赎买是“拣了便宜”,更认为改造该项目是“优化产业结构”,这就有文过饰非之嫌了。